昨日,昆明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昆明市2021年度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實施方案》)顯示,2021年全市新建各類充電樁7.8萬槍,并明確要求各縣(市)區細化工作方案,確保年內每個鄉鎮建成一座充電站,加速構建城鄉一體化建設,提升新能源汽車應用水平。

按照“車樁相適、適度超前”原則,昆明正加速完善全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和建設。《實施方案》提出,2021年全市新建各類充電樁7.8萬槍,其中公共充電樁7937槍;全市高速公路主干服務區按照總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標準建設直流充電樁;全市所有A級景區實現公共直流快速充電設施全覆蓋,其中4A級以上旅游景區自有停車場設立電動汽車專用充電區域,按不低于15%的車位比例,5A級旅游景區按不低于30%的車位比例,配建直流充電樁;新建換電站24座,具備滿足昆明市巡游出租車更換為新能源汽車的換電需求的能力。

《實施方案》將2021年度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至19個縣(市)區,包括滇池度假區、空港經濟區,其中,盤龍區建設任務數量最多,達18452槍、6座充換電站,其次是官渡區分別為13325槍、6座充換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