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航運業綠色發展“中國方案”:政府補貼力推低硫油和岸電

簡介:研究結果顯示,在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和長江等沿海沿江港口規模較大地區,船舶排放是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

海事監管、船舶尾氣監測、岸電推廣及使用、船舶低硫油供應、港口清潔能源應用……如今,我國航運業正在全方位嚴控船舶污染物排放,編寫航運業綠色發展的“中國方案”。

近日,在交通運輸部主辦、中國交通報社承辦的“嚴控船舶排放,守護萬里碧空”主題采訪活動上,交通運輸部有關人士介紹,在2015年12月交通運輸部頒布了《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開始推進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后,據測算,相比2015年,預計2019年排放控制區船舶減排二氧化硫約60萬噸、顆粒物約7.8萬噸。

船用燃料在燃燒過程中會向大氣排放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和顆粒物(PM),這些排放物將對生態系統造成嚴重影響,并對人類的健康產生不利影響。

政府補貼到位,供低硫油和岸電

研究結果顯示,在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和長江等沿海沿江港口規模較大地區,船舶排放是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

“2015年之前,船舶在靠泊深圳港期間使用的基本都是硫含量為3.5%的燃料油,排放控制區政策實施以后,強制船舶使用0.5%的低硫燃油?!?月1日,深圳海事局有關人士說。

《實施方案》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船舶應嚴格執行現行國際公約和國內法律法規關于硫氧化物、顆粒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要求,排放控制區內有條件的港口可以實施船舶靠岸停泊期間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等高于現行排放控制要求的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應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截至目前,96%以上進入深圳港的集裝箱船舶靠泊期間都使用了硫含量低于0.1%的低硫油,415艘次船舶靠港期間使用了岸電。

據深圳市港口主管部門的評估結果顯示,船舶靠泊期間硫氧化物排放減少95%,顆粒物排放減少81%,提前完成了《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五年行動方案(2015-2020)》中提到的到2020年底,船舶靠泊期間硫氧化物、顆粒物與2015年相比分別下降75%、40%的目標。同時,各類污染物減排合計超過8000噸。

此外,LNG清潔能源和岸電替換燃油也在深圳推行。深圳海事局LNG管理團隊指導和參與了國內第一艘LNG和輕質柴油雙燃料動力拖輪“海洋石油521”、亞洲第一艘LNG氣體單燃料動力拖輪“海洋石油525”的建造。

據估算,一艘清潔能源拖輪在28年的全生命期內,可減排氮氧化物3.6萬噸、二氧化碳2.5萬噸、二氧化硫17.8萬噸,相當于種植了18萬棵大樹。

深圳還是我國唯一對船舶使用低硫油和岸電進行補貼的港口城市,出臺了《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對船舶使用低硫油進行實質性補貼,通過鼓勵性措施減少靠港船舶大氣污染排放。2015年3月實施至今,累計發放船用低硫油補貼8329.11萬元,發放岸電補貼7555.68萬元。

在江蘇,目前已建成近100艘LNG動力船舶,占全國營運LNG動力船舶總數的三分之一。投入運營的LNG船舶每月航行的能耗降低約20%,減少二氧化碳排放21%,氮氧化物排放81%,基本解決了船舶油污水排放污染問題。船東普遍反映,采用LNG動力后,省錢了,在船上生活也干凈、安靜了。

江蘇省計劃到2021年擁有超過2000艘LNG動力船。該省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正在積極爭取中央對江蘇推廣水運應用LNG資金和政策支持”,延續對新改建LNG動力船舶的補貼政策并適當提高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