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下稱《措施》)印發,明確提出了進一步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的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提到,明年底之前,全省要以旅游區和高速公路為重點,新建各類充電樁20萬個。

今年6月,省政府提出,搶抓有限的發展時機,加快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快做大新能源汽車產業規模。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認真研究相關政策的基礎上,結合實際起草形成了《措施》,經過專題研究、修改完善、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后,省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措施》提出,通過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范、推進居民住宅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行新能源乘用車車電分離模式、構建省級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信息平臺、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等8項舉措,進一步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2021年底前,以滇中城市群和大理、麗江、西雙版納等重點熱點旅游目的地州(市)及高速公路為重點,要新建各類充電樁20萬個。

《措施》還要求,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全部安裝充電樁或預留接電安裝條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車位要建充電樁,作為新建住宅小區的規劃和驗收條件。2022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臺公司投資的停車場(點)對新能源汽車2小時內免收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