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取消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等部門近日發布通知稱,為落實財政部等四部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文件,現將《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第三條修改為:“本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對純電動汽車(純電動公交車、純電動環衛車、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純電動汽車除外)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財政補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對純電動汽車的市級財政補助。”
2018年7月,北京市財政局發布相關文件指出,北京市對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與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級補助,相關技術要求參照《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執行。
2019年3月,財政部等四部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3月26日-6月25日為政策過渡期。過渡期間,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6倍進行補貼。過渡期后,地方將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
以蔚來ES8為例,按照2018年補貼標準,蔚來ES8可以獲得6.75萬元補貼。但按照2019年新能源補貼新政要求,蔚來ES8只能獲得1.8萬元國家補貼,再乘以80%電池能量密度補貼系數,最終僅能獲得1.44萬元國家補貼,而且無法再獲得地方補貼。